不知道为什么,我成了精神病人。

其实这个世界上,谁没有点精神病呢?在每一个笑容的背后,不知道真正的是什么表情。在人格和面容撕裂的刹那,其实大家都是病人。只不过,他们撕开了,我没有。最重要的是,我关在这孟尘精神病院。而他们,都在所谓的正常世界。

——摘自《精神病人的故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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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小姐姐过来了,她递给我药,说要我吃下去。

我吃了两天了,但是每次吃了一小会后特别困。有一次我问旁边的病友:“我们吃的是啥?”

他看了看我,说:“扎来普隆。”

我愣了一下,这是什么鸟语?我打量着这个病人,他戴的是金丝眼镜,眼睛如同水一样平静。鼻尖有一块小疤,好像还是他自己挠的。轻薄的嘴唇,掩盖在茂密的胡子之中。但是毛寸般的头发,却散发着一股子英气。倘若在外面看到,一定会惊讶地夸奖一句:“好精神的小伙!”

可惜,我们在孟尘精神病院看到对方,都觉得对方是精神病。

这就好比在流氓堆里,你找不到一个正人君子;在酒吧里,你找不到一个喝咖啡喝铁观音的;在天桥下面的流浪汉里,你找不到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那么自然,在这个精神病院里,你也找不到一个正常的人。就算你是正常人,但是在精神病院里,你就不正常。

但是这个鸟人居然说了一句“扎来普隆”。

后来有一次我想起来我小时候学到的一个魔术手法,便将药放在了手里。而只是假装吃了下去。那一天护士小姐姐似乎心情不好,据说好像失恋了,所以也就没有仔细检查我有没有真的吃完。

不过那一天,我没有特别困。


城市的灯红酒绿,总是让人流连忘返。尤其是当你从未真正见过夜生活的时候,看着这些总有一种开阔眼界的感觉。

倘若是你曾经对这一切司空见惯,又悄然失去这一切,当你再次遇到这些,你会格外珍惜。

“幻风酒吧”。我看着这个名字,推门而入。在震耳欲聋的声音里,我看着妖娆扭曲的身体,心底倒是有一种反胃和恶心。我顺着舞台走了过去,看着一个白牙齿在那里咧嘴笑着,凑近了才发现有一个人。黝黑的他扭动着身躯,搂着一个姑娘在随着音乐蠕动。

这些倒不是我要寻找的目标,毕竟我不是来看黑人的。于是我顺着灯光向后面走去,却发现恰好被拦了下来。

“丰慕容,吴老板不想见你。”

认出我了?我愣了一下,好像身上的精神病院的衣服还没换。该死,我居然忘记了换衣服。

正在我发呆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阵麻和钻进心底的痛,才发现这家伙用的是电棒。那一瞬间,感觉我的肌肉都在跳动,跳动到我浑身发麻,失去了自己。


我看着那个金丝眼镜的病友,我被用束缚带绑着,没办法动弹。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戏谑,而我这个时候盯着他说:“扎来普隆应该发音是Zaleplon,是一种镇静催眠药,临床上主要用于失眠的短时间的治疗,可以使失眠病人很快入睡,缩短入睡时间,延长睡眠时间,减少觉醒的次数。”

这家伙看了看我,愣了一会,说了句:“小崽子懂得挺多。”

我翻了个白眼,总不可能说我出去一趟就为了上网查这个资料吧?

他盯了我一会,在眼神里闪过了许多犹豫,就好像一个人收获了什么宝藏但是却不想公之于众但是内心又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一样。这家伙,有点故事。

“你想说啥就说吧。”我看着这家伙直接说着。

“神经病。”他说完转身走了。


我喜欢窥探人的隐私,尤其是人内心心底的一切。

我之所以出现在精神病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通知单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成了精神病人。

其实这个世界上,谁没有点精神病呢?在每一个笑容的背后,不知道真正的是什么表情。在人格和面容撕裂的刹那,其实大家都是病人。只不过,他们撕开了,我没有。最重要的是,我关在这孟尘精神病院。而他们,都在所谓的正常世界。

正常世界里,我格格不入,也不欢迎我。

但是这精神病的世界里,我还挺喜欢。我保留着我所有知道的一切,我可以随时回归到现实的正常世界,也可以在这里撒泼打滚。

有人说,我这是精神分裂;也有人说,我是妄想症;还有人说,我有暴力倾向......

当我看过所有的黑暗之后,我方才躲在这里,向往光明。而光明,并不是随时都有。

就像,阳光未必每天,但是乌云总会散去。

对于正常世界,我也总会回去。


天桥下面的流浪汉,胡子未必会刮,但是如果他们有手机,那么手机上一定会有些属于他们的秘密。

我看着我对面的这个流浪汉,摆弄着手机。过了会,我听到“澳门皇冠今日上线......”

我抬头看着他,他的眼里充满了专注,只能说赌博害人。而随后,看着他呼吸深重,我想,这孩子怕是废了。我只想做个好人,所以我想和他换个衣服。我想,他会同意的,就像我要呆在这时一样会同意。

其实本来我在这里他是不乐意的,但是我用拳头和他商量之后,再加上他认出来我这精神病院的衣服后,他同意了。当然,我不会占他便宜的,我送了他一个猫头鹰玩偶。

我蜷缩在这天桥底下,挺冷的。但人总要给予自己温暖。我看着对岸的幻风酒吧,那里,灯火通明,充满了温暖。

我拍拍屁股,便准备过去。

而此时此刻,这个流浪汉突然看着我,就像那个金丝眼镜一样,几分冷峭的神情。但是随即,又是一种颓废的样子。他裹了裹报纸,在桥洞上继续对付着。

穿着精神病院的衣服出来是有点奇怪,但是我实在是没时间也没机会换衣服了。

穿着流浪汉的衣服去酒吧似乎更奇怪,但是也没有时间去挑选一个穿得不错的流浪汉和他换衣服了。


我从自己病房里溜了出来,在长长的走廊,我看不见一丝光亮。仿佛如同未来般,从而又失去了光明。我淡淡地笑着,就算世间彻底失去了光明,那么就让我成为我自己的火炬。

长廊里,我扶着墙慢慢走了过去。在这个长廊的尽头,有一间办公室。我的护士小姐姐,就来自那里。那一位护士小姐姐,也是戴个眼镜,但是与所有人不同的是,她一直都是不苟言笑的。对精神病笑的确有点奇怪,但是对外表现总是以人为本的。而她呢,似乎从来没笑过,一个完完全全的冰山美人。

只不过,她总是喜欢用右手捋捋自己的发梢,仿佛那样会给予她些许动力一般。

尽头,也是黑暗。我摸到了门把手,轻轻拧开,发现门已经锁了。我踮起脚,摸着门框,发现有一把钥匙。在抹黑里打开了门,方才发觉点点月光,给予了我们些许光明。

我转身将门反锁。

现在,这里属于我了。我需要找点东西,一个记录本。

......

当天亮之后,护士小姐姐再次来到办公室,一切都是正常。

而她愣了一会,喃喃自语道:“我的猫头鹰玩偶咋没了?”


一个办公室房间。

一个男人搂着一个女人,轻抚着女人。

“对他研究的咋样?”

低沉的声音,不难让人觉得这个男人的稳重和成熟。

“很奇怪,总感觉他是假的。”

一个让人酥软的萝莉音,与一个成熟的御姐相匹配,总是让人觉得怪异。

“不可能吧......”

“他太奇怪了......他居然逃了出去......”

“我不是又让人把他送了回去吗?”

“是啊,他还被束缚带困住了,可是我总感觉他来去自如。”

“怎么可能呢?别瞎想了。”

“我也觉得不可能,但是我的猫头鹰玩偶丢了。”

“我在给你买个新的......”

“吴哥,问题是只有他有这样的习惯......”

“没事,他捆着呢......”

“可是小李我总感觉有点奇怪......”

“敢奇怪就打爆他眼镜......”

......


大排档的味道总是让人惊喜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去的地方味道如何。

我看着眼镜吃的满头是汗,倒也是让我看着想笑。

“来,喝!”我提起杯子,与他对饮一杯。这是我们第一次吃饭。

“你还真是厉害。”他看着我,通红的脸,与额头亮晶晶的汗水,在这大排档的氛围里,显得格外可爱。

“说正事,你为啥成为了冰山美人的研究对象?”我盯着他,看着他眼睛里慢慢躲闪,我知道有故事。他低下头,眼睛里似乎有着痛楚,也有着无奈。

“我爱她。”他喉咙慢慢动了动,挤出这几个字。

“我看出来了,不过,来聊聊?”

他愣了一会,又喝了一杯,似乎放下了什么一样。

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放下了。

“因为爱,所以我成了疯子,就这么简单。”他看着我,几分戏谑,“你呢?大高手,别说你也是爱。”

我翻了翻白眼,直接了当地说,“我也是爱她。”

这毫无诚意的一句话,却看他立即掀了桌子,脖子和脸瞬间变红,眼里闪过的是一种愤怒,“爱你妈!你配吗?”在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他这是来自灵魂的怒吼。


一个办公室房间。

一个男人搂着一个女人,轻抚着女人。

而此时,在一个角落,一个猫头鹰玩偶的眼里,闪着诡异的光。


当我慢慢醒了过来,感受着阳光照在脸上,想动一动,却发现束缚带还是挺紧的。

“王姐姐~”我拉起长音喊着,只不过这一次,那个冰山小姐姐没有出现,来的是一个警察。

他看着我,“你教唆别人还真是厉害。”

他的警徽挺刺眼的,我眯了眯眼睛,却听他继续说着,“要不是猫头鹰玩偶上有你的指纹,都不会有人想到你的。你的戏挺不错的,来去之间,解决了所有的问题。能和我聊聊你是怎么离开这里的吗?”

我看着他,眨眨眼睛,“我还在束缚带里。”

“别装了,你判不了刑的,你的精神病史是真的。”

“所以准备怎么处理我?”

“送到更严密的精神病院去。所以,你能放心地告诉我你是怎么出去的吗?”

我苦笑一下,从束缚带里钻了出来,在他的惊愕之中,走了下来,把门关好,看着他说:“那个鸟作者也就是梦幻辰风的姜辰他也没有给我解释怎么出去,好像是他编不出来。但是我想出去,的确可以出去。”

他叹了口气,“你就是姜辰。”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该结束的都结束了。给我看看新闻可以吗?”

他递过来一个手机,我看着头条:

我市孟尘精神病院中患者李某出逃,砍伤吴某及精神病院护士王某。致使其中一人重伤,至今昏迷不醒;一人失血过多,已于凌晨逝世。

“果然啊,舔狗不得好死。”


大排档的味道总是让人惊喜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去的地方味道如何。

我看着眼镜吃的满头是汗,倒也是让我看着想笑。

“来,喝!”我提起杯子,与他对饮一杯。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吃饭。

“你还真是厉害。”他看着我,通红的脸,与额头亮晶晶的汗水,在这大排档的氛围里,显得格外可爱。

“你后悔吗?”我看着他,闪过一个疯狂的想法。

“后悔,但是我总觉得我值得。”

“哪怕她现在在别人怀里?”我戏谑地看着他,拿出手机,他看着屏幕,呼吸声越来越粗,额头的青筋在一鼓一鼓时,我都担心直接炸了,让他来个过于激动而死。

“他们在哪?”在他的语气里,我感受到了一丝丝寒冷。

“你过不去的,幻风酒吧后面的A01房,很难过去的,我上次都被送了回去。”我正想劝他,却发现他起身离去了。

好家伙,有故事了。


我看着面前的警察,他盯着我,似乎想要将我钉死在这。

可惜,没有机会了。

两年前。

“丰哥,幻风酒吧我会经营好的,真的!”我看着小吴,把这个酒吧的经营权给他了。

为什么?一来是信任;二来是家里的缘故。

自幼离经叛道,家里人是不愿意我混迹在酒吧里的。更何况是开了一个酒吧。而把酒吧转让和出售,便成了我唯一的选择。而此时,有了更好的选择,经营权给小吴,而收益我依然有,并不亏。

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并不是什么兄弟。

后来酒吧涉毒涉黄,在牢狱之灾前,小吴说可以给我弄个精神病的证明,免于一切,但是可能需要我到精神病院里待一周。

一周和牢狱之灾,我选择了前者。只不过,有进无出罢了。

给我做评估的,是那个冰山美人王姐姐。我们吴总的情人,以及我们眼镜的心上人。

当然啦,最重要的是,这个故事,纯属虚构。

我看着屏幕前错愕的你,默默咽下“扎来普隆”,闭上眼,准备睡觉。

晚安,咱们下个故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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